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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资质过度期换证问题解析
日期:2018-12-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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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复评换证的过程其实就是一次重新洗牌的过程,相关资质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全部要按照新标准重新就位,达到新资质标准要求的则领到新证书,不能达到的则原有资质作废,需要降一级或重新从最低资质开始申请!
当时特级资质复评换证可谓难点很多——若按照原有标准,估计有一半多的企业不能通过复评,基于种种原因,加之原有特级资质企业大力争取,住建部综合各方面因素,在2009年颁布了《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函[2009]178号),对相应政策难点进行了调整。在此背景下,264家原特级资质企业中最终还是有5家企业由特级降为一级,1家企业取消了资质。
特级资质企业是建筑业佼佼者、顶尖企业,无论在规模、技术和商务运作能力上都是非常强大的,就这样一类的企业,其就位之路也不平坦。现在轮到除特级资质以外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全国总数量将近10万家,按照事物发展的二八原理和以往经验来看,正常情况下,本次资质复评换证估计有20%的企业将有被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可能性,那就将近2万家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所有申请新资质的企业按新《标准》要求执行;而原有的建筑业企业也需要按照新《标准》复评换证,在复评换证过程中我们认为有几点风险提示给大家,供参考!
一、资质复评换证风险提示
1.准备时间非常紧,合计不足19个月
特级资质企业当时过渡期原定为2007年3月13日~2010年3月13日,后又延后两年,总共是5年时间。而本次过渡期,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规定》)的“第四十一条”的说明,自《规定》施行之日(即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则不到两年时间,总共才22个月,同时,近日住建部又颁布了《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385号)(以下简称《换证》),2016年12月1日住建部将停止受理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企业换证申请(住建部负责审批的企业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建筑企业换证过渡期时间从现在算起已不足19个月,另外大家还不要忘了建筑业企业发起复评换证申请之日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完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2.注册人员数量将是核查的重点
住建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中明确提出:“我部将根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企业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复核,满足《标准》要求的企业,颁发新版资质证书,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企业,不同意其换证申请。”这表明,注册人员数量将作为检查的重点,而新《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要求有较大变化,例如:各类别一级资质亦项目经理证改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3.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的要求
新《标准》强调持有岗位证书(五大员等)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资质企业要求持有证书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同时某些地区换证实施意见中,还增加了需要1年以的社保。这在旧《标准》中是没有的。
4.作弊难度大,主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
例如:部分区域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中已明确需要相应单位社保,这样从源头上堵住通过考试拿证,挂靠的情况;住建部建立了全国建造师信息网,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建造师信息库,杜绝一证两挂的情况发生。
5.换证需一次性成功,企业工作量大
在复评换证中,每个建筑企业需要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其主要资质和增项资质应同时申请,若有不满足条件的资质,则也必须一同申请,否则只能申请放弃重新申请。同时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未按照规定资质未就位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从《标准》、《规定》和《换证》等文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精神,下放部分资质的审批权限;注重动态监管,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内容。针对上述存在的风险和相关文件的精神,关于本次换证工作有如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二、资质复评换证工作建议
1.明确目标、做好规划
目前当务之急一定依照新《标准》,对自己公司情况进等摸底,哪些满足要求,哪些有差距。以列表式方式首先要明确下来,针对排查的情况,结合自身的资源情况,明确复评就位的目标,根据目标分解工作内容,做好整体规划工作。
2.思想重视
企业进入市场必须要有资质,不仅是企业资质还要个人资质,这是进入市场的保证;资质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生命线;资质是企业品牌的核心。本次复评换证工作,应该说时间紧任务重,企业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要尽早准备,不能有侥幸心理。同时这项工作是全公司的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整合整个公司的资源和力量。
3.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首的资质复评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和以主管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换证工作小组,以责任部门为综合协调部门,各部室按照职责负责各自工作,从而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层层推进、高效运转的资质复评换证组织体系。
4.制度保障
要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沟通机制,基于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和完成的时限,完成好的要予以奖励,完成差的部门要予以处理。制度是执行力有效保障。
5.资金保障
在合理评估前提下,建议拨付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新《标准》中关于人员的要求,可能会涉及一定人员的招聘和培训考证的工作,同时技术装备的补充、商务沟通等等都需要资金的投入。
6.定期检查,形成PDCA闭环
没有监督的制度的就是一纸空文,没有奖惩的监督也等于白检查。公司一定要形成例行的检查监督机制,如: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抽查制度,及时发现资质准备中出现的问题,尽早采取弥补措施,形成PDCA闭环,循环提升。
7.抓紧解决人员到位的问题
本次资质复评就位,重中之重是满足建造师、持证上岗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要尽早做好招聘和培训的规划工作。全国近10万家建筑业企业都在重新就位,都在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行动越早则越主动。
8.做好主管部门的沟通
本次复评换证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一级资质等企业,大部分已委托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住建部对省厅的相关工作进行抽查。企业一定要加强与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动态。根据特级资质复评就位的情况看,住建部也比较重视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9.建议聘请有经验的外部顾问
有经验的外部顾问不仅能为企业带来专业知识和经验,避免少走弯路。同时外部顾问在行业中也拥有广泛的信息资源和人脉,能为企业资质复评换证工作助一臂之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筑业资质就位时间紧迫,其实过渡期仅剩不足19个月的时间,过期作废!所以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如果慢一步就是慢自己,误一步就是误企业!
本文来自于(建筑业管理与信息化)
当时特级资质复评换证可谓难点很多——若按照原有标准,估计有一半多的企业不能通过复评,基于种种原因,加之原有特级资质企业大力争取,住建部综合各方面因素,在2009年颁布了《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函[2009]178号),对相应政策难点进行了调整。在此背景下,264家原特级资质企业中最终还是有5家企业由特级降为一级,1家企业取消了资质。
特级资质企业是建筑业佼佼者、顶尖企业,无论在规模、技术和商务运作能力上都是非常强大的,就这样一类的企业,其就位之路也不平坦。现在轮到除特级资质以外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全国总数量将近10万家,按照事物发展的二八原理和以往经验来看,正常情况下,本次资质复评换证估计有20%的企业将有被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可能性,那就将近2万家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所有申请新资质的企业按新《标准》要求执行;而原有的建筑业企业也需要按照新《标准》复评换证,在复评换证过程中我们认为有几点风险提示给大家,供参考!
一、资质复评换证风险提示
1.准备时间非常紧,合计不足19个月
特级资质企业当时过渡期原定为2007年3月13日~2010年3月13日,后又延后两年,总共是5年时间。而本次过渡期,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规定》)的“第四十一条”的说明,自《规定》施行之日(即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则不到两年时间,总共才22个月,同时,近日住建部又颁布了《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385号)(以下简称《换证》),2016年12月1日住建部将停止受理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企业换证申请(住建部负责审批的企业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建筑企业换证过渡期时间从现在算起已不足19个月,另外大家还不要忘了建筑业企业发起复评换证申请之日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完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2.注册人员数量将是核查的重点
住建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中明确提出:“我部将根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企业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复核,满足《标准》要求的企业,颁发新版资质证书,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企业,不同意其换证申请。”这表明,注册人员数量将作为检查的重点,而新《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要求有较大变化,例如:各类别一级资质亦项目经理证改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3.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的要求
新《标准》强调持有岗位证书(五大员等)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资质企业要求持有证书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同时某些地区换证实施意见中,还增加了需要1年以的社保。这在旧《标准》中是没有的。
4.作弊难度大,主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
例如:部分区域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中已明确需要相应单位社保,这样从源头上堵住通过考试拿证,挂靠的情况;住建部建立了全国建造师信息网,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建造师信息库,杜绝一证两挂的情况发生。
5.换证需一次性成功,企业工作量大
在复评换证中,每个建筑企业需要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其主要资质和增项资质应同时申请,若有不满足条件的资质,则也必须一同申请,否则只能申请放弃重新申请。同时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未按照规定资质未就位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从《标准》、《规定》和《换证》等文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精神,下放部分资质的审批权限;注重动态监管,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内容。针对上述存在的风险和相关文件的精神,关于本次换证工作有如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二、资质复评换证工作建议
1.明确目标、做好规划
目前当务之急一定依照新《标准》,对自己公司情况进等摸底,哪些满足要求,哪些有差距。以列表式方式首先要明确下来,针对排查的情况,结合自身的资源情况,明确复评就位的目标,根据目标分解工作内容,做好整体规划工作。
2.思想重视
企业进入市场必须要有资质,不仅是企业资质还要个人资质,这是进入市场的保证;资质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生命线;资质是企业品牌的核心。本次复评换证工作,应该说时间紧任务重,企业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要尽早准备,不能有侥幸心理。同时这项工作是全公司的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整合整个公司的资源和力量。
3.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首的资质复评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和以主管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换证工作小组,以责任部门为综合协调部门,各部室按照职责负责各自工作,从而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层层推进、高效运转的资质复评换证组织体系。
4.制度保障
要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沟通机制,基于工作目标,明确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和完成的时限,完成好的要予以奖励,完成差的部门要予以处理。制度是执行力有效保障。
5.资金保障
在合理评估前提下,建议拨付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新《标准》中关于人员的要求,可能会涉及一定人员的招聘和培训考证的工作,同时技术装备的补充、商务沟通等等都需要资金的投入。
6.定期检查,形成PDCA闭环
没有监督的制度的就是一纸空文,没有奖惩的监督也等于白检查。公司一定要形成例行的检查监督机制,如: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抽查制度,及时发现资质准备中出现的问题,尽早采取弥补措施,形成PDCA闭环,循环提升。
7.抓紧解决人员到位的问题
本次资质复评就位,重中之重是满足建造师、持证上岗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要尽早做好招聘和培训的规划工作。全国近10万家建筑业企业都在重新就位,都在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行动越早则越主动。
8.做好主管部门的沟通
本次复评换证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一级资质等企业,大部分已委托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住建部对省厅的相关工作进行抽查。企业一定要加强与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动态。根据特级资质复评就位的情况看,住建部也比较重视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9.建议聘请有经验的外部顾问
有经验的外部顾问不仅能为企业带来专业知识和经验,避免少走弯路。同时外部顾问在行业中也拥有广泛的信息资源和人脉,能为企业资质复评换证工作助一臂之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筑业资质就位时间紧迫,其实过渡期仅剩不足19个月的时间,过期作废!所以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如果慢一步就是慢自己,误一步就是误企业!
本文来自于(建筑业管理与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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